实验动物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机构:
重庆市科委社会发展处、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邮编:400016
电话:023-68485827 13508367864
电子信箱:cypyq@126.com
三、受理时间:每年5月8日——23日,其他时间预约。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五、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
(一)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健全的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3、具有动物福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具有专业培训计划与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的规定;
5、具有与生产实验动物和相关产品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生产环境设施,并具备相应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能力或与具有检测能力的机构签订正式委托检测协议;
6、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及饮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7、从业人员熟悉实验动物法规、标准和基础知识,经考核合格。
(二)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健全的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3、具有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具有专业培训计划与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的规定;
5、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开展涉及公共安全的感染、放射、化学染毒等动物实验,或直接使用野生动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6、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及饮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7、从业人员熟悉实验动物法规、标准和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
六、申办对象应准备材料:
(一)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名单;
3、实验动物饲养、繁育及设施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4、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设施质量检测报告;
5、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名单;
6、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
7、一年内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证明和本年度专业培训计划;
8、动物福利与生物安全制度;
9、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清单和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或委托检测的协议复印件。
(二)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2、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名单;
3、实验动物饲养与动物实验设施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4、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设施检测报告;
5、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名单;
6、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
7、一年内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证明和本年度专业培训计划;
8、动物福利、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